江蘇樂昆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金屬結構件研發、生產及銷售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征求意見稿公示
發布日期:2021-05-14 00:00 來源:http://www.daily-reviews.com 點擊: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金屬結構件研發、生產及銷售項目
建設單位:江蘇樂昆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新建
行業分類:C3360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和C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設地點:沭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桃園路北側、瑞聲大道東側
項目代碼:2020-321359-33-03-547311
投資總額及環保投資:總投資為50000萬元人民幣,環??偼顿Y1000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2%
占地面積:占地面積約47761.59m2(約71.64畝)
建設期:建設期6個月,約2021年12月投產
職工總人數:定員500人
工作時數:二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日300天,年運行4800小時。
二、評價主要工作內容
1、與產業政策的相符性
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不屬于《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年本)》及關于修改《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2年本)》部分條目的通知中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亦不屬于《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和能耗限額》(蘇政辦發[2015]118號)中限制和淘汰類項目。因此,項目的建設符合地方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本項目符合國家及江蘇省相關產業政策。
2、廠址與區域總體規劃、環保規劃的相符性
根據《江蘇沭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定位調整環境影響專題報告》及批復(蘇環管[2008]17號文)同意調整產業定位和《關于江蘇沭陽經濟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的審核意見》(蘇環審[2015]131號),南、北區重點發展紡織服裝、木材加工、農副產品加工、電子、物流等無污染或低污染項目,紡織業以發展集約化、專業化的、年印染纖維達1萬噸以上的大型紡織企業為主,有控制地發展為區內紡織服裝和機械電子業配套的印染、電鍍業,不建設純印染、純電鍍項目。本項目位于沭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北區,不屬于重金屬重點防控區、重要生態功能區和因重金屬污染導致環境質量不能達標的區域,建設項目涉及陽極氧化生產工序,不屬于純電鍍企業,所以本項目符合開發區產業定位。選址符合沭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要求,符合《關于切實加強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17]140號)的相關要求。
因此,從廠址位置合理性上來說,本項目選址合理可行。
3、符合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原則
從工藝、設備、資源能源利用各方面來看,建設項目采用了先進的生產工藝,配備了先進設備,充分考慮了各類資源的回收再利用。項目貫徹了循環經濟的理念,基本符合循環經濟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三項原則。
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治理措施
(1)廢氣
本項目對槽體產生的酸堿廢氣采用密閉生產線+頂部、雙側槽邊吸風方式收集,收集的廢氣由抽風機抽至二級水膜吸收塔處理,經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硫酸霧、氮氧化物滿足《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中表5限值,堿霧滿足《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表2標準,磷酸霧滿足上海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1/933-2015)表1中標準限值。
建設項目噴漆廢氣經過噴漆房密閉負壓收集后經過濾棉處理后再經二級活性炭裝置凈化處理后通過15m高DA010排氣筒高空排放,非甲烷總烴滿足上海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1/933-2015)表1中標準,噴漆顆粒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炭黑塵、染料塵標準。本項目印刷和注塑有機廢氣和電泳烘干有機廢氣經過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裝置凈化處理后分別通過15m高DA009和DA011排氣筒高空排放,印刷、電泳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滿足上海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1/933-2015)表1中標準,本項目注塑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有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中標準。
本項目噴砂、拉絲粉塵經過密閉負壓收集后通過一套水膜除塵塔處理后達《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中標準后通過15m高DA008排氣筒高空排放。
根據衛生防護距離計算結果,確定衛生防護距離為廠界邊界外100m。
本項目廢氣在嚴格落實環保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建設項目年廢水產生量為139120t,其中生活污水15000t/a,生產廢水產生量為124120t/a,含磷廢水29000m3/a,其他綜合廢水95120m3/a(含陽極氧化染色廢水9984m3/a)。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含磷廢水進入獨立的含磷廢水收集池經過除磷預處理后和其他綜合廢水一起進入廠區污水處理站綜合調節池,所有生產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到《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排放標準和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經開發區污水管網排入沭陽縣凌志水務有限公司深度處理,尾水排入沂南河,不改變周圍地表水環境質量。
(3)噪聲
本項目通過采取減震,選用低噪音設備,利用建筑物隔聲屏蔽,加強操作管理和維護,合理布局等噪聲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聲源對外環境的影響,確保各廠界噪聲貢獻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3類標準的要求。
本項目對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妥善處理、處置和利用后,對周圍環境及人體不會產生影響,也不會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可靠的。
5、風險評價
本項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在設計中嚴格執行各專業有關規范中的安全衛生條款,對影響安全衛生的因素,均采取了措施予以防范,正常情況下能夠保證安全生產和達到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的要求。通過采取以上提及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本項目在建成后將能有效的防止泄漏、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依靠裝置內的安全防護設施和事故應急措施也能及時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綜上所述,本項目完工后,在確保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落實的條件下,風險水平可接受。
6、總量控制
本項目總量指標由建設單位按照建議總量指標向沭陽縣生態環境局申請,并由沭陽縣生態環境局核定。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基本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相關規劃;本項目選用較為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清潔生產可達國內先進水平,污染治理措施能夠滿足環保管理的要求,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和安全處置,對大氣環境、聲環境、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環境的影響較??;具有一定的環境經濟效益,總量能夠實現區域內平衡;公眾表示支持、無反對意見。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在建設單位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的基礎上,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公眾參與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響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員工及附近居民對項目建設的觀點、要求和愿望,公眾如果對項目持有異議,請在本公示后10個工作日內與項目單位或環評單位進行聯系。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與項目單位或環評單位進行聯系,聯系方式如下。
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公司:江蘇樂昆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18605265933
聯系人:章總
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公司:江蘇圣泰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18602556007
聯系人:張工
電子郵件:609522037@qq.com。
2021年5月14日